法律问答

城市户口因结婚搬到农村享受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3-06-25 22:0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拆迁有补偿。农村拆迁的赔偿有的人口进行补偿的,有的是根据房屋面积进行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城镇户口迁回农村的流程是什么
    1、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
    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3、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4、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一、非农户口农村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是享受不了的。
    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制约了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之间的流动。城市人口不能在农村买房,及使在农村拥有房产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进行拆迁的话,不能享有和农业人口相同的补偿。
    二、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房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上的民房,只能是同村集体内的农民互相购买。在农村买到只能是小产权房,即也许可以弄到房产证,但不会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法律保障,会有风险。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公证书可以证明房产的权属,但无法证明土地的权属。且我国民法典遵循房地一致的原则,且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村集体内村民所有,所以,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公证书的保证也不充分。因此,和卖房者只能达成私下协议,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得不到法律保障。
  •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但是父母留下的房产还是你的,如遇到拆迁,你可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起享受拆迁补偿款。但是也要注意,农村房屋拆迁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补偿,一方面是针对地上建筑物、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该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拥有,如果你已经继承了父母的这一份遗产,那么这份补偿不管你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获得。
    另一方面,如果是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你是不能享受的,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