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写合同时,订金于定金那些能退,那些不能退

2019-05-27 02:1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其双倍返还定金的若干情形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
    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中,房产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一般来说交纳3~10万元,但是 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如果房屋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是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因此定金并不是越多越好。
  • 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下列情况销售方是要退的:
    1、双方未就订金载入合同;
    2、合同就订金处理未明确或者未约定的,
    3、双方因为销售合同条款有争议,协商未果的;
    4、销售方提供的材料存在与实际存在出入的。可通过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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