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口多长算轻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5 22: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的判断标准不是根据头上缝了多少针来评定的,而是根据受伤以后所造成的伤害后果及其影响来判定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1.4 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 伤者的伤残等级需要通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来确定。是否能够评定为伤残,需要根据伤者治疗终结后的功能丧失等情况进行评定。根据不同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的时机会有所区别,但是大部分伤情应在伤后三个月进行鉴定。
    大家请注意,是受伤后三个月,而不是出院后三个月,其中涉及到脑外伤、去疤痕、整容治疗费等鉴定,需要在伤后六个月进行鉴定。但是对于一些比较轻微的伤情,在出院后便可进行鉴定。
    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问题一般有三种方式:
  • 在实践中一般由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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