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过错,未领证,女方退还彩礼

彩礼
2023-06-25 23: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且时间较长的;
    3、婚前给付并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不成的彩礼需要返还,因为此时男女双方属于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要回彩礼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主张退还彩礼,另一方应当退还。彩礼在性质上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以双方确定夫妻关系为条件,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是夫妻关系,一方可以请求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