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品外包装盒上只贴有不干胶标签,内包装上没有任何产品信息和产品名称,是假冒伪劣产品吗?

产品质量
2023-06-26 01:4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下列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只要是符合下列条件的销售的,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批准文号、原产地、企业名称、字号、地址或者代码标识的;
    (3)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4)不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5)超过使用期限、失效或者变质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7)标明的技术指标与实际不符并且不具有应有使用价值的;
    (8)使用不当,容易危及人体健康、人身或者财产安全,未提供中文警示说明或者警示标志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下列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以此来定性: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批准文号、原产地、企业名称、字号、地址或者代码标识的;
    (3)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4)不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5)超过使用期限、失效或者变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