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婚前首付男方父母贷款,婚后男方是否需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房屋产权
2023-06-26 01: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婚前首付婚后加名字是可以的,但是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婚后是需要共同还贷的,这一点需要考虑进去,一定要提前考虑周全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更加需要双方或者是两个家庭的沟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首付买的房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偿还的贷款及其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加上女方名字,视为赠与行为,房屋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夫妻还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首付,婚后男方父母还贷,一般是不能加女方名字的。因为贷款未还清,除当事人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外,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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