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年假期间我住院做手术,二月份没有上班,请病假,那么请问我的带薪年假还会有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6 07: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病假后,是否还能享受带薪年休假,按工作年限确定。下列情况下,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职工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依法规应该有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法律分析:如果是请了带薪年假的话,那么是不扣工资的。如果是病假,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而且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但是会扣除部分,总的来说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