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和三轮电动汽车发生划伤三轮车责任大于交通责任认定书后,如果对方不赔偿,能否让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6 07: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你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赔偿额度及方式依据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及险种而定。然后向全责方索要赔偿及诉讼的权利将转移到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这就是代位求偿。你需要提交的材料要看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但必须要提交的是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本及行驶本。
    申请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所以你应该尽快向保险公司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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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
    1.与对方协商并经对方同意,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2、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如果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
    3.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赔偿义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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