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的有对象,被一个男人追求,经常转钱给女人,女的明确说自己有对象,这个钱算不算诈骗

诈骗
2023-06-26 08: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自愿转账给他人不算诈骗,但是如果是在受人蒙蔽的的情况下自愿转账给他人的,则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当事人在明知、没有受蒙骗的情况下,自愿给予他人财物,一般情况下是不属于诈骗的。但如果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给钱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对方以谈恋爱名义骗取钱财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方诈骗的钱财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