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和XX姑娘结婚,她说要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未婚证明,请问要去大使馆开这些证明,都需要什么材料

2019-05-27 05:52: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未婚证明;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在法律上,单身证明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条件: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公民可以开单身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要未婚证明;办理材料:1)办理单身证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2)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2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4)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之前,最好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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