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已50周岁,但养老保险还没交够15,厂里又给交不了,是否可以申请领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
2023-06-26 08: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龄,一般来说需要年满十六周岁,同时未达到退休的年龄。而且,当事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龄,一般来说需要年满十六周岁,同时未达到退休的年龄。而且,当事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失业保险金并不是只要当事人失业就可以领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当事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并不是只要当事人失业就可以领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当事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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