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哥之前跟别人打过架,派出所也来了,说是轻微伤不构成犯罪,这次他朋友跟别人发生口角也没打架,但对方报警了他们跟人家发生了冲突,警察也是轻微伤,怎么就构成看守所的妨害公务罪了呢?

刑事辩护
2018-08-09 23: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必须已造成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构成轻伤的,要求尚未构成重伤但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
    因此,只是一般打架斗殴致轻微的,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案件,所以很难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不过,打人至轻微伤需要接受治安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由县级公安局决定给予双方治安处罚;
     
    2、打人者将会被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3、打人者将会被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