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夜班玩手机被罚款200,合法吗?请问一下

行政处罚
2023-06-26 11:06: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上班玩手机处罚通告范文
    由于一些公司员工及外租机械手经常性在上班期间用手机上网或在办公室用电脑上网以及睡觉。
    为了杜绝这类事情,经项目部商议后采取以下措施:
    1、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罚100元,对现场负责人处罚50元。
    2、发现二次,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现场负责人处罚300元。
    3、发现三次,对当事人处罚1000元,对现场负责人处罚500元。
    4、发现四次,对当事人直接开除。
    通报的格式一般就是由标题、受文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通报的标题写法一般可以有几种情况 与通知、通告等类似。
    2、受文单位:通常来说,通报基本上都是有受文单位的当然也有少部分是没有的。
    3、正文:正文是比较重要的部分,基本是由引言部分、事实部分、分析处理部分、号召或要求部分四部分组成。
    4、落款:落款需要写上发文机关名称及发文日期。

  • 法律分析:不合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才能规定罚款的权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不能制定相关罚款的条款,条款也是无效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