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规定刑事赔偿中的国家救助?

刑事赔偿
2023-06-26 11: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刑事司法救助是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造成重伤、严重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救治,或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困难,而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可以向国家申请司法救助。考虑我国的国情,依据司法救助制度的理论基础,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和补偿实践,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加害人赔偿前置原则。
    所谓加害人赔偿前置原则,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加害人的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在没有通过法律救济途径(一般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加害人赔偿,并就加害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赔偿前,无权申请国家补偿。
    国家适当补偿原则。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国家承担的只是一种国家救助补偿责任,体现的是对弱者的救助理念,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国家对一定范围内因受犯罪侵害而遭受损害的,且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通过一定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弥补的方式。通过这一方式,缓解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的精神痛苦和生活困难,体现政府的温暖关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 法律分析: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国家对一定范围内因受犯罪侵害而遭受损害的,且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通过一定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弥补的方式。通过这一方式,缓解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的精神痛苦和生活困难,体现政府的温暖关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