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摔断了脚后跟。承包商想私下。多少钱合适?包括住院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费!还有吗?

工伤索赔
2023-06-26 11: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人工地摔伤伤残补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住宿、辅助设备、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以及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工伤职工经伤残等级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费和护理费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这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规划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地施工摔伤经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当事人在工地腿断了,一般能赔10万;若属于他人侵权导致受伤的,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待遇;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其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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