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不可以委托父母办,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都不可以委托父母或者他人办理,因为离婚涉及到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所以,是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
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