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员工应该给予的补偿有:
1、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3、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一般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了明确限定,只有符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其他任何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