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两人共同签订租房合同。其中一方不租了!违约金是由他全部承担还是一人一半!

房屋租赁
2023-06-26 14: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签了还没住不想租了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出租人违约,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可以不用进行赔偿;另一种是承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构成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房两人签订合同的内容有: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房违约可以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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