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东西过期了,需要打什么电话呢?

消费者维权
2023-06-26 14: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到临期商品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
    2、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4、法院起诉该超市,保留好相关证据,投诉举报该超市,并且向法院起诉该超市。
    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消费者应第一时间求助工商部门,现在有多个渠道可以接受其投诉,如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热线12315或食品药品统一投诉热线1233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
    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第十二条 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 【法律分析】:消费者应第一时间求助工商部门,现在有多个渠道可以接受其投诉,如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热线12315或食品药品统一投诉热线1233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
    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第十二条 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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