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等。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