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一方有权赔偿精神损害吗?

离婚赔偿
2023-06-26 16: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因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其中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有以下情形: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有在协议离婚后请求对方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但是只有达到法定的赔偿标准的,才会予以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