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开一家小书店,不知道该怎么办。

合伙企业
2023-06-26 16: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办书店应先申请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然后持证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 法律分析:开小型书店,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 法律分析:具体要求如下:
    1、首先开书店所需注册资金在10万元左右,具体根据书店的大小而定。工商局核名,因此一般来讲,即可直接在工商局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果要同时卖光碟的话,则要先去所在区文化局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必须通过“出版物发行职业资格考核”,办理营业执照,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
    2、进行税务登记,想开书店的需要注意,携带由区文化委员会开具的许可证明到新闻出版局办书店经营许可证,或者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专业性强的书店开在相关的场所附近。选好书店址后,就必须再去文化局审批一个“音像制品许可证”,然后去区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