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钱不还,我只知道名字,电话不确定,没有其他信息,不能起诉

债务追讨
2023-06-26 16: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应准备好起诉状,借条、催款通知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起诉状内容如下: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报警了警察也不会立案受理。债权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朋友借钱不还且不见了,当事人能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处理该类民事纠纷,当事人最好是选择去法院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会立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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