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赠与合同不履行义务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遗产继承
2023-06-26 18: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是具有可撤销权的,具有可撤销权的情形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与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的,受赠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不能全部履行的撤销赠与的,要是视情况受赠人之前作出义务给予相应补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订立赠与合同后不全部履行义务的可以撤销。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