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负责行业协会办公室副主任的职位,工作涉及协会的财务数据和会员信息。老板要求离职签订三年的竞业协议,想了解相关规定,尤其是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6 19:22: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法律分析:有以下情况: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相关内容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赔偿用人单位相应的损失;
    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动者辞职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