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把钱给我朋友让他替我还银行贷款,钱还了,之后我们因为别的事闹翻了。他为了报复我,拿着以前替我还贷款的单子,说钱是他还的,让我还他钱,我不还。他找了一帮混混在我的餐厅里闹事。把我控制在一个包厢里逼着我写借条,说不写就一直闹下去。你也别开餐厅,我们一直吃住都在你这了,一连七天我受不了了,就写了个借条,他现在拿着借条把我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2019-05-27 08:39: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了。
  • 借条,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果有担保人,还应写明担保的形式和担保人。
    如果借条只简单写了借了多少钱,没有写还款的时间,可以认定是一种无限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如果借条可以证明借款关系,是合法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