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劳动合同中签订了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合同。这是否可以去公司不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6-26 19: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所以不管签订什么合同都是无效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
    但是对用人单位返聘人员,可以不交社会保险。单位如果说可以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缴纳社保,那么就只能够按照劳务合同的形式来用工,也就是说是属于这种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用工,那么是属于临时性的用工,就不用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了,也不用缴纳社保待遇,因为劳动合同之外的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所以说是无需缴纳社保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和公司签定的自愿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声明书无效,只要是受聘于单位,缴纳社保就是法律规定强制性的。根据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在我国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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