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定损过高,现在代为追偿,我对定损金额存在异议,但是车已经修好了,我应该怎么办151XXXX1778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6 19: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出险定损与修理费用之间不一致,如果实际维修费用高于车辆出险定损的费用,那么可以与保险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由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修理费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依据道交法第76条赔偿。保险公司会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以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作为修理和赔偿的依据;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有异议的,也可以由交警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对车辆修理费进行估价,并按物价部门的估价结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对方全责的定损流程是这样的:当事人报警并向保险公司理赔,当被保险人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所需资料交与保险公司,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领取保险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