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后的车损索赔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7 01: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赔偿需提供这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证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3、证明赔偿事项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身份证据,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财产损失证据,财物损失清单;
    3、医疗费证据,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4、误工费证据;
    5、护理费证据;
    6、交通费证据;
    7、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
    8、残疾赔偿金证据;
    9、丧葬费证据;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1、死亡赔偿金证据。
    发生交通事故后,具体的责任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如果双方均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一般主次责任的比例为70%和30%;
    2、如果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的,则正常情况下应减少非机动车方10%的责任。
    3、如果非机动车方为主责的,则承担60%的责任;非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的,一般负20%的责任,个别特殊情况下可由非机动车方承担10%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受害人身份证、被抚养人户籍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发票、病历本、检查检验报告;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伤残鉴定报告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