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上班七月份,八月份,工资都没有发,我上到九月十五号没有办法就去外面打临时工要钱吃饭,现在还可以要回我的工资吗?

讨薪
2023-06-27 06: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只能是货币,是不能够以实物代替的。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在公司做了几天能拿到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报酬的权利,所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上班了一个多星期自离了有工资。工资按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进行计算,并且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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