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四个月的房子,但是只住了一个月想要退租,押金还能要回来吗

房屋租赁
2023-06-27 08: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租到期后,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应当退押金。如果出租人不退押金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赁房屋期限到期承租人无过错的押金可以退。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签了一年,住了半年不租了,如果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押金的,则押金会退;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不退押金或者扣除部分押金的,按其约定。住了半年不租了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