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撞人,驾驶证被扣,要扣多久

行政处罚
2023-06-27 08: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暂扣驾驶证来作进一步的调查,暂扣期限一般为30日,重大事故案件可以延长30日。
    如果事故比较简单,已经处理完毕,交警会返还驾驶证。但驾驶证上仍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处理完毕才可拿回。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一旦发现将会按照无证处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 撞人的驾驶证一般扣留自检验报告或者确定之日后五日内。撞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撞人驾驶证不一定会被扣留。但是机动车一定会被扣留。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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