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里下班时间生病住院了产生的住院费厂里有报销吗

工伤索赔
2023-06-27 08: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下班时间职工生病的,医药费可以进行报销。职工在下班时间生生病的,不属于工伤,应当由本人承担医疗费,用人单位和职工有共同购买医疗保险的,职工治疗时,可以用治疗保险进行报销,在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时,医疗机构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当事人不需要额外去社保机构进行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下班时间职工生病的,医药费可以进行报销。职工在下班时间生生病的,不属于工伤,应当由本人承担医疗费,用人单位和职工有共同购买医疗保险的,职工治疗时,可以用治疗保险进行报销,在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时,医疗机构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当事人不需要额外去社保机构进行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企业员工生病住院期间是有工资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但是不能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