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天花板被水泡了。经物业鉴定,楼上业主下水使用不当造成的楼上共有9户人家共同承担责任,但协调后没有结果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6-27 08: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一、查清情况再做判断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
    1.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该自己来解决问题了。
    2.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法律分析:造成的漏水责任可以起诉要求由物业公司和楼上业主承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法律分析:先查明漏水的原因再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