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非法拘禁长达七小时,期间还遭受殴打、威胁、恐吓、主犯还叫了两个小混混看着我,抢走我的手机,不让我与外界联系,限制我的人生自由,敲诈勒索我两万四千块钱,但是我没有,强迫我将车卖了,给钱给他,而且法医鉴定结果也出来了,这样能立案吗?能定什么罪名

刑事辩护
2018-08-09 23:5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 敲诈勒索的犯罪起刑点是2000元至5000元,具体要看你所在省份是如果在这个区间确定犯罪数额的,但无论构罪与否,你都可以报警,如果没有构成犯罪,这也是属于治安违法的,也是需要受到处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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