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上诉需要哪些资料

2023-06-27 09: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诉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上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原一审程序的涉及的案件材料;
    2、书面上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理由等内容;
    3、证据材料;
    3、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 法院上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上诉状,要求上述离婚的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2、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的相关证据,该证据必须能证明和对方的感情已经破裂;
    3、有证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4、其他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