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起诉离婚,去年办了5万张证书,现在两个人不想离婚,但是男人要求退还彩礼,我需要退还吗?

彩礼
2023-06-27 11: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婚在我国只是男女双方及家庭缔结婚约的一种习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彩礼则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如果订婚后,女方提出退婚,意味着结婚的目的条件未达成,这时的赠与从法律上说也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是应该退还彩礼的。
    当然,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可能还要考虑到当地习俗的问题。此外,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同居行为是相互自愿的表达情意的方式,只是一个道德问题,不能因为同居后分手而索取身体损失、青春损失之类的赔偿,这些在我国法律中都是没有的。

  • 1、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如查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他情况下是不支持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四)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一般情况下不用退还
    但如果男方主张返还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退还情形的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判决返还一定的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