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还不到18岁。两个月前,他打了一个同龄的孩子。现在派出所来换孩子处理,说被打的孩子受伤了。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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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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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打伤人后的处理是:未满14周岁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年满16周岁,造成他人轻伤的,由孩子自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8周岁且没有独立生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打人造成他人重伤,孩子年满14周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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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打人致伤报警要看小孩子年纪来确定如何处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打架斗殴致对方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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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