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但是有了孩子怎么办

2023-06-27 12: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夫妻感情不和但是有孩子了怎么办?
    1、夫妻因感情不和,双方离婚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有哪些方法?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夫妻感情不合可以用这两种方式离婚。前者是夫妻双方自行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者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除非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的行为,如家暴、赌博等。协议离婚是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可以在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诉讼离婚就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或者在法院的组织下调解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明、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

  • 1.未婚生子女方要分手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决定。六周岁以下的,一般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可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婚姻走不下去了但是有孩子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抚养条件好的一方。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准备离婚材料,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