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主体有效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7 12: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一般还有效,但如果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得变更合同主体: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
    2、依法或者依约定不得转让的;
    3、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的,即未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同意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有效。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能够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能够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