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抱养一个女孩子行吗

子女抚养
2023-06-27 13:0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抱养孩子的条件是: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抱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抱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
    2、抱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抱养人没有身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
    4、抱养人需要年满30周岁;
    5、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抱养又称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
    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想要领养孩子,首先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其次如果是单身者,即无配偶者,且其领养的孩子为异性的,则其与被领养的孩子之间的年龄还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是如果是领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的,则其与被领养的孩子之间不需要受到前述年龄差的限制。最后即使达到年龄的要求的,单身者也不一定可以领养孩子,还应当具备其他条件,具体如下:第
    一、应当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第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孩子的疾病;第
    三、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只有满足三十周岁且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身者才可以领养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收养】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限制】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