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车从后方过来别住了我的车,说我撞死了他的狗,要求我赔偿五百元,但我正常行驶,并无违规,他的狗没有办狗证,没有牵狗绳,这个钱我是否需要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7 13: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撞死狗的不一定要赔偿。如撞死的狗属于流浪狗的,则车主不需要赔偿,如狗有狗主人的,则狗属于他人的私人财产,对于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肇事方是应当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当事人正常行驶撞死狗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只对车撞人的责任认定做出规定。可先报交警部门沟通处理,然后看对方是否办理狗证,以及狗主是否对狗的行为有管束,这些都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如仍有纠纷则由辖区派出所调解处理,处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有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开车撞死一个正在闯红灯的人是要赔钱的。根据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