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江苏省产假是多少天,现在不分顺产和剖腹产?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7 13: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的天数已经由98天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并且全国已有25个省份陆续落实。有些省份甚至能延长至半年,比如广东、黑龙江、海南等,或者一年,比如西藏,在此基础上,如果是剖腹产或者遇上了难产,至少可享143天的产假;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就能在128天的基础产假上多加15天,即使是不幸流产,也能享有福利。
    这一规定,全面考虑了女性生育期间各方面的因素,也更好的保障了女性的身体健康。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法律分析: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女职工孕产假符合国家规定,顺产假为128天;难产/剖腹产假为143天。多子生孩子,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的产假。雇主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其它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产假的天数已经由98天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并且全国已有25个省份陆续落实。有些省份甚至能延长至半年,比如广东、黑龙江、海南等,或者一年,比如西藏,在此基础上,如果是剖腹产或者遇上了难产,至少可享143天的产假;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就能在128天的基础产假上多加15天,即使是不幸流产,也能享有福利。
    这一规定,全面考虑了女性生育期间各方面的因素,也更好的保障了女性的身体健康。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