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17岁,高中生,寒假打工,工地不给怎么办?

讨薪
2023-06-27 14: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雇佣不满16周岁的人做工,是雇佣童工的行为,是违法的。雇佣童工不付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投诉,收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局举报。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去年在外地打工的老板,工资一直拖着不给的话,那么就可以去劳动局进行申诉仲裁,维护自己的正当的合法的劳动权益。
  •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当是雇佣关系的,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涵催收,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假期打工的学生大都存在因就职时间短且求成心切的心理,加之缺乏社会经验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客观原因,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这些人往往提早设局,布下诱饵,让学生往里钻,出了问题后,总是采取推托敷衍、消磨时间的方式,推而不理。
    还有一些学生一味相信从网站、公告栏获得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无人对其进行核实与审查,导致虚假信息混入。
    同时,打工学生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当受害学生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不法雇主时,往往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法律依据:《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维权的相关规定。
    由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基本属民法调整范畴,劳动保障部门对大学生维权爱莫能助。
    首先,学生要了解《劳动法》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中约束企业、保护求职者权益的相关规定。如其中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
    受骗或受伤害,学生一定要举报、投诉,而不是找几次就放弃。当然,这期间如果企业因临时招工等原因不愿签订协议,学生一定要注意保留一切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服、上下班打卡记录,一旦发生纠纷,才有证据来维权。
    如果是做促销,可以保留公司提供的销售促销品,或是提供的统一服装等。当然也可以保留录音、照片等相关证据,以防侵害自身权益的事情发生。学生外出打工最好结伴而行,同时要将打工地点告知家长、亲友。
    如果从事的工作具有危险性,还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投保了意外伤害险等。
    如果选择中介找工作,就必须要看该职介机构是否有劳动、工商等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
    如果通过网络找工作,千万别轻易将自己的电话留给对方,联系好后一定要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后做决定。
    还有一点,就是条件越优厚薪金越高的工作,越容易出问题。对出差、驻外的职位也要慎重选择,要彻底了解该公司的背景、经营的产品、具体的生产场地以及经济实力等,不要被那些精美的宣传资料所蒙蔽,更不要被看上去优厚的待遇所迷惑。
    再就是前面提到的签订劳动协议。按规定,打工即便是只干一天,都要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内容要明确工作的内容、劳动时间、薪金待遇以及支付薪水的周期。当面对名目繁多的押金时,打工者要冷静不要缴纳。
    平时,学生自己也要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事先做足自己的“功课”,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学生都会直接去打暑假工,这种暑假工是很艰难的,大家一定要树立起独立的观念,同时提高防范意识,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