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便利店我的五岁的孩子被一个九岁的小孩被关东煮的热汤给烫伤了烫的部位是在脸上大概五公分左右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7 15:28: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 小孩子在店里烫伤,作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担责。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小孩子在店里烫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对小孩子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