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这样的,我们买了一套房子,签完买卖合同了,已经去房管局备案了,也已经在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和相关手续,就等银行批准贷款了。开发商这边又突然说不卖了,您能告诉我开发商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吗?

2019-05-27 11:05: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出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房地产产权证(或者类似的文件) 2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话,还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权 3 如果是二房东的话,需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转租同意书或者原租赁合 同中有转租条款以及原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 承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法人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 中介公司应当准备的文件:
    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的《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或者《联营合同》
    2、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90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此条规定,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债务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
    第二,分期履行借贷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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