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7月到9月,陆续向我借了一万多元,到现在还没还

债务追讨
2023-06-27 16: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既可以走诉讼途径,也可以走非诉途径。债权人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重新确定还款时间,可以允许债务人分期还款,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
    向法院起诉需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明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一)注意催讨,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1、注意催讨,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