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财产继承公证: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以下这些证明材料:
1、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
继承人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关系证明。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四、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五、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