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哺乳妇女在哺乳期有什么待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7 18:0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有:
    一、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一、哺乳期福利待遇有哪些
    1、哺乳期福利待遇有:
    (1)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性职工处在哺乳期内就降低她的工资、或者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如果合同时间到了,要顺延到哺乳期结束;
    (3)如果被辞退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享受以下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哺乳室;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