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后驾驶证,消失后还在开车,后果如何

行政处罚
2023-06-27 18: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饮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因酒驾的行为有些司机的驾驶证被吊销了,驾照被吊销后再开车就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况,一旦发现有无证驾驶行为是有可能被拘留。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为醉驾。
    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危险驾驶的行为有哪些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因酒驾的行为有些司机的驾驶证被吊销了,驾照被吊销后再开车就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况,一旦发现有无证驾驶行为是有可能被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酒精含量阈值,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饮酒后驾车20,<80醉酒后驾车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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